武装部干事在武装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职责:
1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,带领民兵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各项任务。
2、熟悉本职业务,协助部长贯彻上级意图,结合学校实际,适时提出工作实施计划和意见。
3、协助部长抓好民兵干部的管理工作。
4、协助部长实施国防教育、学生军训和民兵训练、民兵整组、政治教育、兵役登记、兵员征集、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,巩固民兵组织和健全民兵活动制度。
5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、退伍军人安置、国防动员和潜力调查及资料统计核对工作。
6、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科技拥军、双拥共建活动,完成战备、治安执勤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。
7、协助部长抓好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,拟制平时、战时应急预案,落实战备制度。战时组织和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、支援前线、保卫后方。
8、积极参加中心工作,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军事教研室在校人武部领导下工作,负责全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,接受校教务部门的业务指导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按照国家军事理论课教学大纲总体要求,编制我校军事课教学大纲,组织编写军事理论课讲义或教材。
二、编制年度军事理论教学计划,负责落实具体教学任务。
三、负责学生的军事课成绩评定。
四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,组织军事课教师进行政治、业务学习。
五、积极组织军事教师参与国防教育课题申报等科研活动,不断提高学术水平。
六、负责全校军事课教学状况的检查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推动 军事课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七、不断加强军事教研室基础建设,完善相关规章制度。
八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1、按照学校要求,起草政治学习计划,进行思想政治建设。
2、负责工作计划、总结报告、文字信函的起草及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3、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,军训费的预算、报销和决算工作。
4、负责文件收发登记、编号、立卷归档工作。
5、负责工资、津贴的申报、发放工作,协助领导做好部门考勤及考核工作。
6、起草全校性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计划,并付诸实施。
7、协助军事教研室领导,起草军事教学改革及科研计划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8、协助军事教研室领导完成教学质量检查与教师工作考核。
9、安排组织教学,起草学生军事训练计划、安排场地,组织军训中一些重大活动。
10、负责安排军训教官在校内的食宿和日常活动。
11、安排军事课的考试、阅卷、成绩汇总分发和教学总结工作。
12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巩固军训成果工作。
13、起草军事教研室发展规划,不断进行资料室、微机室建设,制定切实有效的保管借用制度。
1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